证券简称:大胜达 证券代码:603687 上市地点:上交所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垦农场垦瑞路518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八月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方能斌 方吾校 方聪艺
舒奎明 许文才 陈相瑜
刘翰林
全体监事签名:
孙学勤 钟沙洁 杨德龙
未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孙俊军 宋鲲 王火红
胡鑫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全体董事声明 ...... 2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四、本次发行的具体过程 ......8
五、本次发行对象的核查 ......13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2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1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4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5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6
发行人律师声明 ...... 27
审计机构声明 ...... 28
验资机构声明 ...... 2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0
一、备查文件 ......30
二、查询地点 ......30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大胜达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象发行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胜达投资 指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股东大会 指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指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Great Shengda Packaging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768216095R
股本 419,467,750.00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3月31日)
法定代表人 方能斌
公司设立时间 2004年11月22日
股票上市时间 2019年7月26日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603687
证券简称 大胜达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垦农场垦瑞路518号
经营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
邮政编码 311215
电话号码 0571-82838418
传真号码 0571-82831016
互联网网址 www.sdpack.cn
电子邮箱 shengda@sdpack.cn
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7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8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
行事项涉及的相关议案。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进行调整。
2023 年 2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大
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3 年 2 月 17 日,《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全面注册制相关法律法
规正式颁布并生效,发行人根据注册制相关法规要求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 2023年 3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调整发行方案有关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浙
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本次发行于 2023 年 4 月 1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455号文批复。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2 日 17:00 止,本次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共计 647,399,992.50 元
缴付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086 号)。2023 年 8 月 3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上述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后金额)划转至大胜达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3 年 8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3]第 ZF11085 号),确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根据审验结果,截至 2023 年 8
月 3 日止,大胜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6,164,70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47,399,992.50 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8,403,021.65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996,970.85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76,164,705.00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562,832,265.85元。
(四)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7 月 25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即 7.10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8.50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底价,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 7.10元/股的 119.72%。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0 名,不超过 35 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具体名单于“四、(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获得配售情况”的表格中列示。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164,705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455 号文规定的发行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91,183,098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五)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