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文件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提交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地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情况的介绍,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经审慎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3,800 万元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求,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属于日常经营所需。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国强回避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孙永平、严毛新、屈哲锋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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