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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33:徕木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22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11月11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1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新爱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配股基数、比例和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56,455,000股为基础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不超过46,936,50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向全体股东配售比例不变,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及股东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配售的全部股份。

  最终配售比例和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他原因而发生变动,则配股价格下限为公司总股本变动后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考发行时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资金需求量、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3)遵循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原则。
  4.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5、配售对象

  配售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及股东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配售的全部股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6、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8、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核准批文的有效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10、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限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配股的核准文件但未能实施完毕,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配股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11、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配股方案,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配股实施时间、配股价格、配股比例、配售数量、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配售起止日期、具体申报办法、相关中介机构等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配股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配股完成后,根据配股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7.本次配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本次配股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8.在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配股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配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或延迟实施;

  10.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百分之七十,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认购的股东;

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