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3,009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05.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3.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5元/股。根据《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178.36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00.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708.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134420%。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6年11月9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11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发行人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T+1日)上午在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主持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7915,2915,8312
末“5”位数 83206
末“6”位数 540759,040759,992380
末“7”位数 9674604,7174604,4674604,2174604
末“8”位数 49760412,34887525,07173939,03627967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
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27,081个,每
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的要求,主承销商
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经核查确认,2,47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057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
行公告》的要求在申购平台提交了申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7,271,950万
股;另有17家投资者管理的17个配售对象没有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参与申
购。具体如下:
未参与网下申购的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应申购数量(万股)实际申购数量(万股)
1 网信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1,800 0
2 李成斌 1,800 0
3 孙冯 1,800 0
4 刘习兵 1,800 0
5 黄政 1,800 0
6 叶方华 1,800 0
7 陈泽毅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800 0
8 靳东彪 1,800 0
9 黄建跃 1,800 0
10 唐业红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800 0
11 大连博申投资有限公司 1,800 0
12 王光豪 1,800 0
13 钱叶发 1,800 0
14 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00 0
新思哲多策略3期
15 陈秀兰 1,800 0
16 张怡方 1,800 0
17 虞晓红 1,800 0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的结果如下:
配售对象分有效申购股占总有效申购获配数量占网下最终发行数
获配比例
类 数(万股) 数量比例 (股) 量的比例
公募基金和
社保基金 1,721,750 23.68% 1,204,788 40.04% 0.00699746%
(A类)
年金保险资
558,000 7.67% 301,010 10.00% 0.00539444%
金(B类)
其他投资者
4,992,200 68.65% 1,503,202 49.96% 0.00301110%
(C类)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其中零股1,491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的配售原则配售给公募基金投资者中国民生银行-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终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初步配售结果详见附表。
三、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9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网下投资者 配售对象类 申购股 配售数量
序号 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别 数(万 (股)
股)
1 叶林 叶林 个人自有资 1,800 542
金投资账户
浙商基金管 中国民生银行-浙商
2 理有限公司 聚潮新思维混合型 公募基金 1,800 2,749
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基金管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
3 理有限公司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公募基金 1,800 1,258
金
上海汽车集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 机构自营投
4 团财务有限 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资账户 1,800 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