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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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树伟 杨冰 邵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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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佶 白建川 林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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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宏伟 李远扬 孙国锋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2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 2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5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26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30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1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7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利通电子/发行人/上市公 指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普通股/股票 指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 1 元的利
通电子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 指 指利通电子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
行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
股东大会 指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 1:本发行情况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
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如无特殊说明,本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9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并提议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2020 年 9 月 17 日,发行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21 年 8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4、2021 年 9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2021 年 2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3、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
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21 年 12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784 号)。截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
人民币 519,300,000.00 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
2、2021 年 12 月 24 日,中信建投证券向利通电子划转了认股款。2021 年
12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
验〔2021〕790 号)。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人已发行 A 股股票计 30,00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7.3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9,3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995,750.5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304,249.42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30,0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481,304,249.42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0,000,000股。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12月6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7.31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31元/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90号),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995,750.58(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11,304,249.4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81,304,249.42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限6亿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7.31元/股,发行股份数量3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519,300,000.0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4家,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限售期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 1 号私募 6 个月 1,155,401.00 19,999,991.31
证券投资基金
2 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6 个月 2,888,503.00 49,999,986.93
3 共青城银溢投资合伙企业(有 6 个月 1,444,251.00 24,999,984.81
限合伙)
4 共青城银潞投资合伙企业(有 6 个月 1,444,251.00 24,999,984.81
限合伙)
5 吴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