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20-037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
●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禾丰牧业”)于 2020 年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 1.8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76,552,927 股,发行价格 10.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777,777,738.32 元,扣除
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8,851,552.7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8,926,185.57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苏亚金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亚验[2019]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与使用。
二、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不超过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 2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38,890.85 万元,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已累计投资 进度
资总额 金额 (%)
1 兰考禾丰-禽肉熟食加工 5,600.00 0.00 0
2 抚顺禾丰-上年种猪场 35,596.62 22,404.64 65
3 凌源禾丰-李家营子村种猪场 8,660.00 0.00 0
4 荷风种猪-种猪繁育基地建设 10,200.00 7,182.25 85
5 抚顺禾丰-关门山种猪场 16,836.00 9,030.00 65
合计 76,892.62 38,616.89 -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8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保证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将募集资金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禾丰牧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同意禾丰牧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禾丰牧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