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30,885,882 股,10.14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中国证监会核准结论和核准文号
1、2018年11月23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8年12月12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3、2019年7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4、2019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9号),本次发行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股票的数量:30,885,882股
3、定价基准日:2019年9月19日
4、发行价格:10.14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313,182,843.48元
6、募集资金净额:307,663,975.56元
7、发行费用(含税总额):5,850,000元
8、保荐机构、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54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182,843.48元,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308,937,560.46元(已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4,245,283.02元),减除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所支付的验资费、律师费、预付保荐费1,350,000.00元(含税),加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76,415.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7,663,975.56元。
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四)资产过户情况
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当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股票配售过程以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律师,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认购对象、发行过程、发行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0,885,882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30,885,882股;发行对象共计1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情况具体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锁定期(月)
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885,882 36
(二)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对象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安塞”)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1135号)
法定代表人:韩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H1817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09月30日
经营期限:2015年09月30日至2045年09月29日
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天津安塞认购的股数为30,885,882股,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报告书披露前12个月内,天津安塞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天津安塞持有公司15.00%股权,成为公司关联方。天津安塞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若天津安塞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并产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继续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截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
1 刘艳华 49,170,000 28.09
2 刘锋 38,402,169 21.94
3 路遥 5,147,400 2.94
4 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 4,280,175 2.45
金有限公司
5 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3,715,875 2.12
伙)
6 深圳唯瀚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1,855,300 1.06
业(有限合伙)
7 刘雪香 1,575,000 0.90
8 刘雪芳 1,485,000 0.85
9 万润根 1,201,000 0.69
10 王成 1,177,200 0.67
2、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截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股份登记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刘艳华 49,170,000 23.88
2 刘锋 38,402,169 18.65
3 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885,882 15.00
4 路遥 5,147,400 2.50
5 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 4,280,175 2.08
金有限公司
6 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3,715,875 1.80
伙)
7 深圳唯瀚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1,855,300 0.90
业(有限合伙)
8 刘雪香 1,575,000 0.76
9 刘雪芳 1,485,000 0.72
10 王成 1,382,799 0.67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7,504,569 55.71% 30,885,882 128,390,451 62.35%
无限售条件股份 77,515,431 44.29% - 77,515,431 37.65%
合计 175,020,000 100.00% 30,885,882 205,905,882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同时增加,营运资金得到进一步充实,债务融资及财务费用金额有所减少,从而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