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通国脉 股票代码:60355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草案)摘要
交易对方 住所
周才华 上海市徐汇区****
李海霞 上海市松江区****
徐征英 上海市浦东新区****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开承诺:如本人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
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锁定;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
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本人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1-2-2
交易对方承诺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事项的交易对方,周才华、李海霞及徐征英就其对本次交易提供的所有相
关信息,保证并承诺:
一、本人已向中通国脉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交本次交易所需要的全部文件
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无论是纸质版或电子版资料)均真实、
准确和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
章皆真实、有效,并且在签署之后未发生任何变化。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中通国脉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
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及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该等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与上海共
创其他股东共同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如本人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
以前,不转让在中通国脉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通国脉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1-2-3
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已分别就“未能勤勉尽责时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出具
专项承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下:“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民生证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承诺如下:“如本所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下:“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下:“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
1-1-2-4
目录
公司声明...... 2
交易对方承诺......3
中介机构声明......4
目录...... 5
释义...... 7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1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11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简要情况......13
三、募集配套资金简要情况......19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2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22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 22
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出现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23
八、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3
九、本次重组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24
十、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25
十一、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36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40
十三、标的资产曾参与IPO或其他交易的情况......41
十四、公司上市后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履行情况......41
十五、关于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的答复...... 47
十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60
十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
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61
第二节 重大风险提示...... 62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取消的风险......62
二、审批风险......62
三、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63
四、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63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业务整合风险...... 63
六、标的公司所在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64
七、电信运营商采购政策调整的风险...... 64
八、市场竞争导致服务价格波动的风险...... 64
九、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65
十、成本上升的风险...... 65
十一、单一客户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65
十二、市场开拓风险...... 65
十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66
第三节 交易概况......67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67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69
1-1-2-5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74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76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87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88
七、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 88
八、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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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一、一般术语
中通国脉、上市公司、公司、本公指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王世超、唐志元、李春田、李全林、张显坤、王
振刚、张建民、田国华、于生祥、孟奇
标的公司、上海共创 指 上海共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共创有限 指 上海共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上海共创100%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指 中通国脉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
海共创100%股权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指 周才华、李海霞、徐征英
方
配套融资方 指 本次参与配套融资、以现金方式认购中通国脉发
行股份的投资者
上海奋捷 指 上海奋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东正 指 上海东正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周正 指 上海周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