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MenovoPharmaceutical Co., Ltd.
(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1406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杭州市杭大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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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3,000万股
预计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3,000万股
预计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最高不超过750万股,且公司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
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参与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所公开发售股份
由其按各自持有的符合公开发售条件的股份数占全体参与公开
预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售股份的股东所持有的符合公开发售条件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的数量和上限
与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相乘确定。
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
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2,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美诺华控股、实际控制人姚成志承诺:美
诺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美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诺华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 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美诺华股份,也不由美诺华回购该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等股份。本公司/本人所持美诺华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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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不低于美诺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美诺华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美诺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美诺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的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本公司/本人所持美诺华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美
诺华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本人持有的美诺华股份总数的25%;在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成志不再担任美诺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公司/本人持有的美诺华股份。
股东宁波银源和熊基凯承诺:美诺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美诺华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内,
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美诺
华股份,也不由美诺华回购该等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周君明、陈为人、石建
祥、沈晓雷、姚波、焦华和李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
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其他股东分别承诺:美诺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后,自美诺华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美诺华股
份,也不由美诺华回购该等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