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8 股票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8-010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28,262,429股
发行价格:18.46元/股
(二)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名称 配售股数(股)配售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共青城朴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3,784,230 69,856,885.80 12
合伙)
2 朔明德投资有限公司 12,184,230 224,920,885.80 12
3 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414,230 99,946,685.80 12
4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20,910 16,999,998.60 12
5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25,135 29,999,992.10 12
6 上海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333,694 79,999,991.24 12
合计 28,262,429 521,724,439.34 -
(三)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对象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概述
本次发行由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格娜丝”、“公司”)向共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8,262,42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为521,724,439.34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收购TeenieWeenie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项目。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11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2017年1月24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2月10日)
审议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
根据2017年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而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该等事项已经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17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17年9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7年9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维格娜丝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2017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维格娜丝时装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6号),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30,442,300股。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股票类型:A股
3、股票面值:1.00元
4、发行数量:28,262,429股
5、发行价格:18.46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18年1月31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
行价格不低于18.46元/股。
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8.46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申购日(2018年2月5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22.08元/股的83.62%。
6、募集资金总额:521,724,439.34元
7、发行费用:18,962,417.71元
8、募集资金净额:502,762,021.63元
9、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2018年2月26日,中信建投证券缴款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维格娜丝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共计521,724,439.34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缴款专用账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8]B016号《验资报告》。
2018年2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已足额划至维格娜丝
指定的资金账户。2018年2月28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就维格娜丝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苏公W[2018]B017号
《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2月27日止,
维格娜丝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62,42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21,724,439.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2,762,021.63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3月6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
记托管相关事宜。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追加认购报价单、缴款通知、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28,262,429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发行对象总数为6名,不超过10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
如下:
序号 名称 配售股数(股)配售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共青城朴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3,784,230 69,856,885.80 12
合伙)
2 朔明德投资有限公司 12,184,230 224,920,885.80 12
3 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414,230 99,946,685.80 12
4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20,910 16,999,998.60 12
5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25,135 29,999,992.10 12
6 上海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333,694 79,999,991.24 12
合计 28,262,429 521,724,439.34 -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对象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二)发行对象情况
1、共青城朴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园区410-217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朴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784,230股
限售期限:12个月
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未来没有交易安排。
2、朔明德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5872(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高德康
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财务咨询、证券投资、资产管理。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认购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