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8]142 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3、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3.44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
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本次发行价格 43.44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截至 2019 年 9 月 26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盈率为 20.68 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 2018 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19 年 10 月 8 日、2019
年 10 月 15 日和 2019 年 10 月 22 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
关注。
6、原定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19 年 10 月
30 日,并推迟刊登《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
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原定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
推迟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19 年 9 月 24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材料起始日
(周二)
T-5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截止日(12:00 截止)
2019 年 9 月 25 日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12:00 截止)
(周三)
T-4 日
2019 年 9 月 26 日 初步询价(9:30-15:00)(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周四)
T-3 日
2019 年 9 月 27 日 关联关系核查
(周五)
2019 年 9 月 30 日 确定发行价格及最终发行数量
(周一)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
2019 年 10 月 8 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和《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周二) (第一次)》
2019 年 10 月 15 日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周二)
2019 年 10 月 22 日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周二)
T-2 日
2019 年 10 月 28 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周一)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
2019 年 10 月 29 日 网上路演
(周二)
T 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2019 年 10 月 30 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周三)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9 年 10 月 31 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周四)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9 年 11 月 1 日 网下获配缴款日(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 16:00)
(周五) 网上中签缴款日(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
T+3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2019 年 11 月 4 日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周一)
T+4 日
2019 年 11 月 5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周二)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
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重要提示
1、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1741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股票简称为“八方股份”,股票代码为“60348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八方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48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关于网下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 IPO 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3,0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 1,8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1,20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3.44 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T 日),任一配售
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 年 10 月 30 日(T 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 43.44 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 43.44 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 130 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 50 万股,且应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