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2-070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90,289,020.32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173,113.2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1,826,886.80 元。上述资金
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
资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SHAA1B0003)。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实施主体
资金
年产 8,000 万件新能源汽车、
1 5G 通信设备和工业自动化产业 819,885,900.00 754,900,000.00 莱克新能源
配套的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
(一期)
2 新增年产环境清洁和健康生活 143,110,000.00 143,110,000.00 绿能科技
小家电 125 万台扩建项目
3 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 129,360,000.00 121,186,886.80
莱克电气
4 补充流动资金 172,630,000.00 172,630,000.00
合计 1,264,985,900.00 1,191,826,886.80
注: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1,826,886.80
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入金额,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详情可参
考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本次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使
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际 投 资 额 为 人 民 币
188,115,907.12 元,公司将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已 本次置换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 8,000 万件新能源汽车、5G
1 通信设备和工业自动化产业配 754,900,000.00 169,206,052.74 169,206,052.74
套的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一
期)
2 新增年产环境清洁和健康生活 143,110,000.00 15,268,842.32 15,268,842.32
小家电 125 万台扩建项目
3 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 121,186,886.80 3,641,012.06 3,641,012.06
4 补充流动资金 172,630,000.00 - -
合计 1,191,826,886.80 188,115,907.12 188,115,907.12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8,173,113.20 元(不含税),其中公
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173,113.20 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
金额为 2,173,113.2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保荐费用 943,396.23 943,396.23
律师费用 471,698.11 471,698.11
会计师费用 325,000.00 325,000.00
资信评级费用 424,528.30 424,528.30
发行手续费用以及信息 348,113.20 348,113.20
披露费用等
保荐及承销费用税金 -339,622.64 -339,622.64
合计 2,173,113.20 2,173,113.20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90,289,020.32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XYZH/2022SHAA1F0001)。鉴证意见认为:莱克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并且公司于 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