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概况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意向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意向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4,000万股,均为新股发行,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5月18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6,000万股(A股)
1、公司控股股东NINAYANTIMIAO(缪妍缇),实际控制人
NINAYANTIMIAO(缪妍缇)、汪春俊夫妇承诺:(1)自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2)上述承诺
期限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减
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务变更、离职而终止;(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的承诺 2、公司股东瑞起投资、开盛投资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该股
份;(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
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公司股东祥禾涌安承诺:自我乐家居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我乐家居股份,也不由我乐家
居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
4、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的直接或间接持股人员NINA
YANTIMIAO(缪妍缇)、汪春俊、张宪华、徐涛、黄宁泉、谢
玉伟、方乐和王广云同时承诺:(1)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所持股
票在公司上市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
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
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年5月10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
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及公司风险,并提醒投资者认真
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NINAYANTIMIAO(缪妍缇),实际控制人NINAYANTI
MIAO(缪妍缇)及汪春俊夫妇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2)上述承诺期限
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
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4)自公司股票上
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公司股东瑞起投资、开盛投资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
合伙企业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本合
伙企业所持有的该股份;(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
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公司股东祥禾涌安承诺:自我乐家居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我乐家居股份,也不由我乐家居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
4、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持股人员NINAYANTI
MIAO(缪妍缇)、汪春俊、张宪华、徐涛、黄宁泉、谢玉伟、方乐和王广云同
时承诺:(1)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
止;(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有两名,为控股股东NINAYANTIMIAO
(缪妍缇)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汪春俊先生,NINAYANTIMIAO(缪妍缇)与汪
春俊先生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同时出具承诺,具体如下:
本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
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