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 2022-105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25,000,000 股
发行价格:4.80 元/股
2、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大黄蜂控股 125,000,000 600,000,000.00 18
合计 125,000,000 600,000,000.00 /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0 月 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对象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6 日,华铁应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议案。
2022 年 3 月 21日,华铁应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议案。
2022 年 5 月 19日,华铁应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议案。
2、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22 日,华铁应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议案。
2022 年 4 月 6 日,华铁应急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2 年 8 月 22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2 年第 95 次会议审核通过。
2、2022 年 9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3 号),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三)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数量:125,000,000 股
3、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 元
4、发行价格:4.80 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00.00 元
6、发行费用:8,759,433.91元(不含税)
7、募集资金净额:591,240,566.09 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2 年 9 月 21 日,发行人、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1名发行对象发出
了《缴款通知书》,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2022 年 9 月 22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海通证券的专用账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指定收款账户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2 年 9月 23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
会字(2022)第 08046 号),截至 2022 年 9 月 22 日 14:30 止,海通证券为本次
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2022 年 9 月 22 日,海通证券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后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2年 9月 23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
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 332C000546 号),截至 2022 年 9 月 22
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8,759,433.91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91,240,566.09 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125,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466,240,566.09 元,变更后的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1,387,585,107.00 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2、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相关股份已完成登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
(五)保荐机构及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2、本次非公开发行严格按照《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要求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发行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大黄蜂控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其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包括大黄蜂控股)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2、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
“华铁应急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获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认购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法律文书真实、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合法、合
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4.80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 125,000,000 股,募集
资金总额 600,000,000.00 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125,000,000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1 名,不超过 35 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大黄蜂控股 125,000,000 600,000,000.00 18
合计 125,000,000 600,000,000.00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12-22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胜康街 68 号华铁创业大楼 1 幢 722 室
法定代表人 胡丹锋
许可项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
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软件开发;装卸搬运;控股公司服务;企业总部管理;特种设备销售;
砼结构构件制造。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胡丹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胡丹锋先生控制的公司大黄蜂控股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除本次发行外,胡丹锋先生及大黄蜂控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08 月 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胡丹锋 168,493,360 13.34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 46,927,648 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