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0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5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14,186,85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并将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