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4-031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种类: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暨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或至 2024 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金额以测算生效中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公
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或至 2024 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金额以测算生效中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尽管有该等授权,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必须满足以下限制:(1)在 12 个月内自同一家银行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之本金总发生额(按交易计算)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总资产的 25%,且(2)该等理财产品在 12 个月内预计最高投资收益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扣除少数股东权益部分税前利润的 25%。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 2023 年年度董
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
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具体风控措施如下: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产品,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占用公司正常运营所需资金需求。
(二)购买理财产品需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具体交易金额由公司审批权限规定的授权人进行事先审批。
(三)理财产品合同需经公司法律事务部审阅同意后方可签署。
(四)公司财务部下设的资金部负责委托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建立理财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确保理财产品金额在董事会的限额以内。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本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本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科目等,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等。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