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编制基础
本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的。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
1、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8 号文)核准,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计 104,198,55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60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2,250,688,809.60 元,扣减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20,403,409.6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 2,130,285,400.00 元。实际到账金额计人民币 2,160,661,257.22 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30,375,857.22 元(其中,前期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2,518,414.65 元,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 17,857,442.57 元)。上述资金
已于 2018 年 5 月 2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德师报(验)字(18)第 00197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
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为 1506201804180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为 51090204101080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河埒口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为
322000611018018030891)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为 98460078801700000461)。
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子公司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原名:苏州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药明”)、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津药明”)和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药明”,
苏州药明、天津药明和上海药明合称“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鉴于上述情况,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子公司和
子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
前述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四方)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 开户公司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增资金额 专户用途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苏州药明 98460078801200000493 338,229,310.00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
公司宝山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天津药明 15000093177419 384,120,328.00 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
滨海支行 升级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上海药明 510902047310103 200,000,000.00 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
自贸试验区分行营业部 服务研发中心(91#、93#)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
计人民币 203,503,665.96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公司名称 开户账号 资金到账时间 2018年 5月 2日 2019年 12月 31 日
初始存放金额 存放余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15062018041800 564,000,000.00 91,580,860.63
上海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本公司 510902041010802 200,000,000.00 110,791.35
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营业部 2018年 5月 2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本公司 322000611018018030891 669,461,457.22 6,345,220.89
锡河埒口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本公司 98460078801700000461 727,199,800.00 59,549,475.66
限公司宝山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苏州药明 98460078801200000493 0.00 4,657,935.11
限公司宝山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天津药明 15000093177419 不适用 0.00 41,256,337.58
津滨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上海药明 510902047310103 0.00 3,044.74
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营业部
合计 2,160,661,257.22 203,503,665.96
注: 年末余额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
费支出的净额 62,164,161.50元。
2、 H 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92 号)核准,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计 116,474,200 股,发行价格为港元
68.00 元/股(折合人民币 59.8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以港元缴足,计港元
7,920,245,600.00 元,折合人民币 6,969,578,520.63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止,
本公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港元 215,119,173.43 元(折合人民币 189,298,419.05 元)和
其他股票交易相关费用港元 832,305.91 元(折合人民币 732,404.23 元),并加上利息
收入港元 191,938.17 元(折合人民币 168,899.83 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
7,704,486,058.83 港元,折合人民币 6,779,716,597.18 元。前述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
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55,219,996.35 元及利息收入人民币 168,899.83 元之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元 7,641,541,985.53 元,折合人民币 6,724,327,701.00 元。上述
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9)第 00057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
金账户(账号为 012-687-2-012947-3)。初始存放金额为港元 7,704,486,058.83 元(折合
人民币 6,779,716,597.18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转入
本公司及本公司有关子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内。
3、H 股公开发行超额配售
根据公司境外发行上市的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的要求,公司超额配售了 5,321,2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8.00 港元,募集资金总额计港元 361,841,600.00 元,折合人民币 316,318,308.30 元。
扣除承销费用港元 9,046,040.00 元(折合人民币 7,907,957.71 元)和其他股票交易相关费用港元 177,861.80 元(折合人民币 155,485.00 元)后,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
额为港元 352,617,698.20 元,折合人民币 308,254,865.59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