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9-095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2017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2017 年 5 月 13 日刊
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0 年 05 月 12 日到期,根据《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截至 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
司股票 1,916,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863%,成交均价约为 36.53 元/
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至自
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即至 2017 年 9 月 8 日
起算。
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
日起算,即自 2017 年 05 月 12 日起算。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05 月 12 日。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340,0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1395%。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 2018 年 9 月 8 日届满,将根据员工持股
计划的整体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2.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公司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该事项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2019 年第一次
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0年 5 月 12 日。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必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管理委员会决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