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五丰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国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阿克苏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沙雅瑞杨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眉山市金烨企业管理策划中心(有限合伙)、阿克苏鑫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市三叶外贸有限公司、丁玲、新疆沙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任虎、朱学前、周骏合计持有的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程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
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1338)。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本次重组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核查和审计工作的
推进受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的影响,具体如下:
1、受新冠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各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对人员进出项目现场采取了管控措施,本次重组相关方经营地、中介机构及项目组人员办公地主要集中于新疆、上海、北京,部分地区采取了限制出入、居家(集中)隔离等措施,中介机构工作主要采用远程办公的方式进行,工作效率受到较大影响,本次重组更新财务数据所需审计工作仍需要一定时间。
2、考虑到新冠疫情仍在持续中,近期国内多个城市和地区出现疫情反复,各地出台的防疫措施和要求各有不同。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其客户和供应商分布于新疆等全国多个地区,因部分地区新冠疫情反复及相关防控工作影响,包括询证函等尽调程序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其时间也无法保证,导致中介机构推进审计、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的时间相应受到影响。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根据 2022 年 5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
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证监发〔2022〕46 号)之相关
规定:“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可以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以延期3次。”根据上述规则,公司拟申请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 1 个月,即有效期
截止日由 2022 年 6 月 30 日申请延期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1、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申请日,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故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序进行。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