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8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ssenceSecuritiesCo.,Ltd.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4,0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6,000万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仙玉、公司控股股东双鸽集团、李仙玉之关联
法人股东梓铭贸易、李仙玉之亲属张雪琴、李慧慧、田云飞、 李丽莎、
别涌、李友方、王妙华、李福球、张尚斌、王安平承诺: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银泽投资、合胜创投、聚益投资、黄宇、王硕、倪
勇、支广威、李晶、马桂验、李福友、蒋海生、严焱、朱缨、 陈荷芬、
本次发行
前股东所 王建宇、罗哲民、蒋菊玲、潘海、翁文杰、王君燕、杨卫军、余郢、
持股份的
润艳红、杨蕤、夏文波、陈鸥、邱莉莎、潘敏、杨三八、郭伟国、张
流通限制
及自愿锁 晓红、上官福旦、郑荣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定的承诺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承诺之基础上,公司董事李仙玉、李慧慧、田云飞、李丽
莎、黄宇、王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倪勇、李晶、马桂验,公司董事
李仙玉之亲属张雪琴、别涌、李友方、王妙华、李福球、张尚斌、王
安平,公司监事王连兰之亲属翁文杰,承诺:在本人或其亲属担任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或其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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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发行人股份。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双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李仙玉之关联法人股东梓铭贸易、李仙玉之亲属张雪琴、 别涌、
李友方、王妙华、李福球、张尚斌、王安平,以及最近36个月曾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支广威承诺: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则本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
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
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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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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