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名。本次现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152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监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