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9-072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建研院”)于2019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59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述问题进行了书面回复,并于2019年8月14日公告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中,因未将本次交易对方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现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将本次交易对方冯国宝、丁整伟、吴庭翔认定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其拟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冯国宝、丁整伟和吴庭翔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但上市公司无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不涉及回避表决。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依据上述内容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的名字修订为《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将本次交易对方冯国宝、丁整伟、吴庭翔认定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其拟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冯国宝、丁整伟和吴庭翔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但上市公司无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不涉及回避表决。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相关内容在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第二节 交易各方/四、其他事项”和“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三、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中进行了修订。
3、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相关内容在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和“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中补充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