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
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前述议案中关于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的授权有效期均为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本次公开增发 A 股股票事项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但尚未完成发行。
鉴于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公司
公开增发 A 股股票事项尚未完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增发A 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 2019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4 日)。
除延长本次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公司公开增发 A股股票方案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