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9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住所: 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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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石重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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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
项。
一、有关责任主体对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
及完整性的承诺
针对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及相关申报文件,发行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律师甘肃正天
合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出具了相关承
诺。
二、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规定,本公司
对税后利润的主要政策如下:
(一)税后利润分配的一般政策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
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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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
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根据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
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并特别关注如下风险因素:
(一)公司实施“出城入园”产业升级战略带来的风险
兰石重装正在实施“出城入园”产业升级项目。公司以出城入园为契机,
可通过土地置换、搬迁补偿获取技术改造资金,扩大生产能力、提升装备水平、
增强企业竞争力。
工程建设从2013年6月28日开始,预计2014年9月建设项目全面投产,
总工期15个月。公司“出城入园”产业升级项目新建厂房及相关设备安装调试
全部在9月份完成并具备生产条件,公司老厂区搬迁工作计划8月开始,预计
9月完成搬迁,并全面投产。
1、“出城入园”产业升级项目完成后存在的经营风险
公司新厂区建设完成后,需要在投产后3年时间内实现达产,公司为实现
达产实施了充分的人力资源储备、订单储备、技术储备等具体措施,但仍然存
在以下经营风险:
(1)公司制定的搬迁方案及措施不能贯彻实施的风险;
(2)公司新厂区建设完成后,产能大幅提升,市场开拓措施不能有效落实、
所签订单不能支持产能的风险;
(3)公司新厂区建设完成后,产能大幅提升,所需人员增加,公司技术人
才储备方案不能实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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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城入园”产业升级项目完成后,销售收入不能随着固定资产折旧
及期间费用增加而保持同步增长,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出城入园”产业升级项目完成后,公司年固定资产折旧及财务费用预计
增加约1.2亿元。随着生产智能化程度、生产效率、管理效率的提高,管理成
本不会随着产能的提升而大幅提升,同时公司前期已经储备了应对产能升级需
要的销售、技术和管理人才,所以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增加较小。按20%的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