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1年7月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汪为民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已于2021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鄢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冯晓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汪燕女士、监事蔡立先生因事未能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吴建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徐洪胜先生、江建斌先生、姚志强先生因出差未能列席本次会议,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事项取得进展,以及定期报告更新至2021年一季度,同意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事项取得进展,同意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5)。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