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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科技:常青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3-04-07

常青科技:常青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常青科技                                  股票代码:603125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Evergreen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镇江新区青龙山路 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特别提示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科技”、“本公司”、
“公司”、“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本上市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主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4,717.4077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4.5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为 25.98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6.1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5.9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4.8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4.5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19.6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19.7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26.2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26.3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截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 C26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8.13 倍。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纯苯、乙烯、苯酚、三氯化磷等基础化工产品,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大,虽然公司产品对下游客户存在一定的成本转嫁能力,但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受原油和煤炭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安全环保监管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持续出现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纯苯、乙烯等部分原材料及部分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生产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生产事故。为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标准化操作规程,配备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设立安全环保部等常设机构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对车间、仓库、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等。

  虽然公司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很小,但仍不能排除因设备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影响正
常生产经营的可能。若发生安全生产的事故,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社会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3、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公司日常经营需遵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染物进行防治处理。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用于环保设施和技术工艺改进,遵照有关环保法规进行环境治理。

  如果国家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方面,公司需要增加购置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工艺投入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如公司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届时的监管要求,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监管措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
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4,751.13 万元、14,936.69 万
元、13,217.74 万元和 17,607.29 万元,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应收账款均合理计提了坏账准备,若未来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增加幅度较大。如果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需求波动等不利变化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3 年 3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许可[2023]583 号”
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70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简称“常青科技”,证券代码“603125”。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9,255 万股,其
中 4,717.4077 万股股票将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2、上市时间:2023 年 4 月 10 日

  3、股票简称:常青科技;扩位简称:江苏常青树科技

  4、股票代码:603125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9,255 万股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814 万股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717.4077 万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4,537.5923 万股

  9、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本次公开发行无战略配售安排。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11、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12、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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