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 不超过7,500万股
(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六)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30,000万股
1、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大维、唐佛南及其一致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 行动人王丹华、崔正南承诺:(1)除在公司首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
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外(如有),自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
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如确需减持,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
接在二级市场交易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①锁
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股
数量的10%,两年内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本人持股数量的20%;②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
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其他股东全部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1-1-2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购该部分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
东承诺: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
(1)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价
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自公司股
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
整。(2)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九)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归属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
有,而归发售股份的公司股东所有。
(十)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12月4日
1-1-3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