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2015 年修订)》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的通知等法规,结合公
司经营实际情况,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予以修订。
《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具体修订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RED DRAGONFLY FOOTWEAR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五星工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五星工业区(双塔路 2357 号)。
邮政编码:325102。
业区(双塔路 2357 号)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的;
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 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 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 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 公司的重大决策应当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 其关联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干预公司的正常决策程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东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
的财务、会计活动。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当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内部机构与公司及其内部机构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本章程和规定程序干涉
公司的具体运作,不得影响其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公司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采取
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第四十一条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
第四十一条 第(十四)、(十七)无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
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十七) 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作出决议;
无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
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交易仅达到上述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标准,且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公司可以向上交所申请豁免将交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的规定。
上述交易金额的记算标准以及各交易程序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董事会负责另行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十二条 (二)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第四十三条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资产 30%的担保;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 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为会议通知中明确记载
所地,或为会议通知中明确记载的会议地点。股东大 的会议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