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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95 沪市 越剑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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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95:越剑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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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剑智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8]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8]第 14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 2020 年 4 月 2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4 月 2 日(T 日),其中,网下申
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
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当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于 2020 年 4 月 7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
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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