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振华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 5,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93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
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5,5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
始发行数量为 3,3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 2,20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13 元/股。
振华股份于 2016 年 9 月 1 日( T 日)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 振华股份”股票 2,200 万股。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关注, 并
于 2016 年 9 月 5 日( 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 2016 年 9 月
5 日( T+2 日) 16: 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9 月 5 日( 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 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
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
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1,681,178 户,有效申购股数
为 110,457,255,000 股,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1991721%, 配号总数为
110,457,255 个,起始号码为 100,000,000,000,截止号码为 100,110,457,254。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
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 5,020.78 倍,超过 150 倍,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5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4,9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4481372%。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定与 2016 年 9 月 2 日( T+1 日)在上海市浦东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 2016 年 9 月 5 日( T+2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
中签结果。
发行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 日
(此页无正文,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率公
告》之签章页)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率公
告》之签章页)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