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台华新材”或
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6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上定价与网下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76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21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62,259.6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余额57,489.60万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401373313970 43,739.6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3050163804709527923 8,25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8110801012501233595 5,500.00
合计 57,489.60
另扣减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用1,989.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5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9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768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 368873538645 募集资金专户 13,063,114.2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3050163804700000869 募集资金专户 650,131.6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8110801012501233595 募集资金专户 45,189,764.54
合 计 58,903,010.38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 401373313970 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33050163804709527923 账户已于 2019 年注销。
(二)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4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贵所交易系统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53,3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533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52,170.04万元。该款项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账号为:405246702010)。
另扣减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评级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154.77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015.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8年12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4732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 405246702010 募集资金专户 256.2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1204060029000019090 募集资金专户 29,637,101.46
合 计 29,637,357.7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0,724.59 万元,支
付发行费用(含税)7,151.7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1,511.40 万元,累计支付银
行手续费 4.40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5,890.30 万元。
按照募集资金用途,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年染色 8,000 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扩建项目”、“年后整理加工 3,450 万米高档特种功能性面料扩建项目”和“新型纤维与面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9,635.53 万元,支
付发行费用(含税)1,284.73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585.09 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1.09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2,963.74 万元。
按照募集资金用途,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年产 7600 万米高档锦纶坯布面料项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公司2020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纤维与面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台华新材变更为台华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地点由
台华新材现有厂区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 01 单元 MHPO-0501 单元 30B-03A-1 地块。
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合计4,775.41万元,其中:年染色 8,000 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扩建项目较承诺投入减少 738.01万元主要系尚有部分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所致;年后整理加工 3,450 万米高档特种功能性面料扩建项目较承诺投入增加 68.81 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利息投入项目所致;新型纤维与面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较承诺投入减少 4,106.21 万元主要系项目仍在建设中所致。
2、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较承诺投入减少
2,379.74 万元,主要系项目尚有部分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一)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4,306.66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
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出具《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4892 号)。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二)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5,238.92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出具《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8]4748 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中“年染色 8,000 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扩
建项目”、“年产 7600 万米高档锦纶坯布面料项目” 于 2019 年开始使用,因未完整运行一个
年度,暂未核算全年效益实现情况;“新型纤维与面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的研
发实力,从而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未进行效益测算。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