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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28 沪市 赛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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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28:赛福天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16-03-30

股票简称:赛福天                              股票代码:603028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福天”、“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无锡赛福天、杰昌有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如其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广东科创、深圳分享、深圳智和、广州实健、北京易联科、北京万点红、广州永坤达、楚商投资、东业咨询、叶向民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实际控制人崔志强先生及其关联方崔镇昌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林柱英、杨岳民、林奕松、刘洪刚、胡文林、王鹏飞、过惠成等7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崔志强、崔镇昌、林柱英、杨岳民、胡文林、王鹏飞、过惠成等7人承诺:(1)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如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除前述锁定期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崔志强、林柱英、杨岳民、崔镇昌、林奕松、刘洪刚、胡文林、王鹏飞、过惠成等9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1、本次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确保公司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满足当年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若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或者公司认为需要适当降低股价以满足更多公众投资者需求时,公司董事会可同时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并经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2、未来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
    如公司顺利实现上市,则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上述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计划将在公司上市后实施,并根据公司上市进度相应顺延。
     关于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三、根据公司2012年11月16日通过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相关规定,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1)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钢丝绳与索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梯用钢丝绳、起重用钢丝绳、钢丝绳索具和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主要应用于电梯、工程机械、海洋工程、港口码头、物流仓储等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电梯用钢丝绳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0%左右,其市场来自于电梯新梯配套和在用梯维保市场的贡献。一方面,电梯新梯配套的市场容量与房地产行业、建筑业等行业的景气程度的关系较为密切。基于促进房地产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的目的,自2009年底以来我国相继出台有关政策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调控,对电梯行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调控的目的在于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在我国城市化进程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报告期内电梯行业仍保持较快发展、并且从长期来看房地产行业稳健发展的趋势亦不会改变。此外,保障性住房、城镇化改造的政策推进,以及城市商业地产的进一步发展,将很大程度抵消商品房投资短期增速下滑对电梯需求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电梯市场自2001年以来一直保持较快发展,形成了截至2014年底电梯保有量超过350万台的庞大市场,这将带动维保市场的持续增长。而随着电梯维保市场的规范化,将有效保证在用梯配套用绳的按期更新速度,同时,将促使市场资源向品牌美誉度高、质量控制严格的电梯用钢丝绳生产商倾斜,从而推动钢丝绳在用梯维保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在起重用钢丝绳领域,公司通过差异化竞争策略,长期专注于工程机械等特种钢丝绳的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虽然,近阶段国内工程机械市场整体呈现低迷状态,短期内影响起重用钢丝绳的新机配套市场需求;但是,从中长期来看,在我国经济仍将保持稳定增长的背景下,国内工程机械市场仍为起重用钢丝绳的新机市场提供长期发展的潜在动力。
    公司的索具产品在国内外钢丝绳索具与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市场中有较为明显的综合优势,公司在海洋工程领域的行业地位较为突出,与该领域优质客户保持长期合作关系。钢丝绳索具的应用领域广阔,随着越来越多的目标下游企业从内部自制转向专业索具制造企业采购,钢丝绳索具的市场需求呈现进一步发展潜力。目前国内对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的承载能力和安全性能尚处于逐步了解认识的阶段,主要应用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等对轻便、耐磨、耐腐蚀性要求较高的领域。随着国内市场对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产品性能认识的逐步深入以及未来工业生产安全立法程度的不断提高,未来国内市场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2)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等,详见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品质,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强市场拓展;通过持续保障研发投入,提升技术水平;通过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等,实现增加销售收入、降低综合成本,改善经营业绩,从而减少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等对公司的影响。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以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一方面,公司将通过优化产品工艺、缩短工艺流程、技术设备改造升级、控制实时存货水平、协调生产与采购销售环节的衔接等手段,持续提升生产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将加强生产成本和费用控制,降低运营成本。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拓展力度,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以保证公司盈利水平的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