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9.31 元/股调整为 7.11 元/股。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40,279,269.00 股(含本数)
调整为不超过 52,742,616 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核准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5 号)。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9.31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配股:P1=(P0+A×K)/(1+K)
(4)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如果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配股的除权事项且在每股配股价格大于 P0 的情况下,则由双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所确定的配股除权原则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后续涉及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等内容的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实施情况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人民币(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220,8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6,56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220,800,00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转增股本 66,240,00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
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相关事项的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由于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9.31 元/股调整为 7.11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9.31 元/股-0.075元/股)/(1+0.3)=7.11 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
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5 号),核准了赛福天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279,269 股新股(含本数),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现金分红并进行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予以调整,由不超过 40,279,269 股新股(含本数)调整为 52,742,616 新股(含本数)。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