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东华鹏
股票代码:603021
收购人: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 726 号 11 号楼 1106 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 726 号 11 号楼 1106 室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取得山东华鹏发行的新股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因此,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收购人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1
释 义 ......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6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6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6
三、收购人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及财务数据......8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9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9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9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9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0
一、收购目的......10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股份的计划......10
三、本次收购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10
第三节 收购方式 ......12
一、收购人收购前后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12
二、本次交易整体方案......12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14
四、本次收购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19
第四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26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27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 指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摘要 指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补偿义务人/海科控股 指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沃德投资 指 东营市沃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威臣投资 指 东营市威臣能源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博鼎信息 指 东营市博鼎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盛特威 指 东营市盛特威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谛达威 指 东营市谛达威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派克斯 指 东营市派克斯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新润投资 指 东营新润投资有限公司
海源投资 指 东营海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海科新源 指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舜和资本 指 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赫邦化工 指 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山东华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赫邦化工 100%股
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中天华、标的资产评估机构、评 指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估机构
中天华出具的《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
《资产评估报告》 指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
[2023]第 10247 号)及其附件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22 年 10 月,海科控股与山东华鹏签署的《山东华鹏
的协议(2022 年 10 月版)》 指 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
议》
2023 年 3 月,海科控股与山东华鹏签署的《山东华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指 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
协议(2023 年 3 月版)》 议(2023 年 3 月版)》,取代《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的协议(2022 年 10 月版)》
《业绩补偿协议》 指 2023 年 3 月,海科控股与山东华鹏签署的《关于东营
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的业绩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资产 指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赫邦化工合法持有的部分无形资产
应用业绩承诺资产生产并销售的产品,具体包括由烧
承诺产品 指 碱(及高纯氯化氢)装置、环氧氯丙烷装置、盐酸羟
胺装置生产的产品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最近三年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再融资注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2095103271T
法定代表人 杨晓宏
股东名称 东营海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5,5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4 年 03 月 10 日至 2044 年 03 月 13 日
注册地址 东营区北一路 726 号 11 号楼 1106 室
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投资咨询(不得从事证券、金融、期货、理财、集资、
经营范围 融资等相关业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法律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通讯地址 东营区北一路 726 号 11 号楼 1106 室
通讯方式 0546-7773577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一)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收购人的控股股东
企业名称 东营海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266572533XE
法定代表人 杨晓宏
注册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 726 号海科大厦 1106 室
注册资本 9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7-07-27
企业以自有资金对商业、农业、服务业、工业进行投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