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022 年 2 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严建文 刘雨菡 刘宝莹
王晓峰 张安平 王磊
张金 朱卫东 刘志迎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2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 8
五、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5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8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2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2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4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4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4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26
第五节 备查文件...... 30
一、备查文件...... 30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 30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合锻智能、公司、发行人 指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认购邀请书》 指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 指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公司章程》 指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efei Metalforming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Co., Ltd.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3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3号
成立时间: 1997年9月7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0年12月24日
上市时间: 2014年11月7日
注册资本: 448,949,194元(本次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 严建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1489757522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合锻智能
股票代码: 603011
联系电话: 0551-63676789
传真电话: 0551-63676808
邮政编码: 230601
公司网址: www.hfpress.com
电子信箱: heduan@hfpress.com
各类锻压机械、工程机械、机床配件、机器设备、仪器仪表、矿业
设备、环保设备、光电机械、三类射线装置、备品备件及零配件,
锻压设备及零部件、液压件、 特种钢材料、金属及非金属材料涂
经营范围: 层、模具、汽车覆盖件及零部件、 医疗器械(Ⅰ、Ⅱ、Ⅲ类)、消毒
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品等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服务;
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年10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1年10月2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2号)核准本次发行。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2年1月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4名特定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月13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11《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月4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的投资者缴付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人民币440,618,194.05元。
2022年1月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扣除保荐费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2022年1月14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12《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月5日止,合锻智能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440,618,194.0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05,685.93元,合锻智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012,508.12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5,845,145.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378,167,363.12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登记证明。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销方式为代销。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为55,845,145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1 年 12 月 28 日(T-2 日)。发
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 5.31 元/股。
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7.89 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5.31 元/股的 148.59%。
(五)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440,618,194.0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05,685.93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012,508.12元。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12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名单》等文件,拟向128名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包括:截至2021年11月30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剔除关联关系)、其他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40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17家证券公司、17家保险机构以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34名投资者,共计128名投资者。
在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另有73名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愿,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郭伟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