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合锻股份 股票代码:603011
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HefeiMetalformingMachineToolCo.,Ltd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3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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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统计,2009
年至2013年,对于在沪市新股上市首日买入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
,在新股上市后的第六个交易日出现亏损的账户数量占比超过50%。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
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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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合锻股份”或“公司”)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
书全文。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3,450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4,500万股,不进行
老股转让,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7,950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建文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股
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
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当首次出现公司上市
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延长6个月,
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为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自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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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
除息后的价格。
2、韩晓风、王晓峰、张安平、李安应、王玉山、何晓燕、石建伟、孙群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期
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
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当首次出现公
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延
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为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自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
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盈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安徽讯飞产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华威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刘晓龙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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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