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计算机应用服务业,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平
均市盈率为 43.87 倍(2012 年 4 月 13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区间
对应的发行前市盈率为 34.60 倍-38.92 倍,较行业平均市盈率折让 11.28%-21.13%,对
应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46.13 倍-51.89 倍,较行业平均市盈率溢价 5.15%-18.28%,存在
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
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为 52,702.41 万元。按照本次发行确定的价
格区间 20.00 元/股-22.50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约为 138,211.38 万 元
-155,487.80 万元,超出发行人已确定的项目总投资金额 85,508.97 万元-102,785.39 万
元,超出比例为 162.25%-195.03%。如果未来发行人对于上述超出部分的资金不能合
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
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人民网”)首次公开发行不
超过 69,105,69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9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人民网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人民网”,股票代码为“60300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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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资
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A股发行数量为69,105,691
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13,800,691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19.97%;网上发行数量
55,305,000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80.03%。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2010年10月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
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中信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询价机构。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T-3 日)完成。本次发行
价格区间为 20.00 元/股-22.50 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多个“拟申购价格”,如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报
价落在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20.00 元/股-22.50 元/股)之内或区
间上限(22.50 元/股)之上(以下简称“有效报价”),该配售对象可以进入累计投标
询价阶段申购新股,且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累计投标询价。
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多个“拟申购价格”,如全部落在保荐人(主承销
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下限(20.00 元/股)之下,该配售对象不得进入累计投标询
价阶段进行新股申购。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5、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
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 2012 年 4 月 5 日(T-9 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12:00 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
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6、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2 年 4 月 17 日(T-1 日)至 2012 年 4 月 18 日(T 日)
上午 9:30 至下午 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上交所申购
平台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
7、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限截止前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项,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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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 2012 年 4 月 18 日(T 日)15:00,到达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
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 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
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关于划付资金具体事项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告“二、
(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8、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参与本次网下累计投标询价,
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
为违约,并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9、累计投标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
成一致意见,可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
止发行原因,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T+3 日)向参与网上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退还申购
资金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
动发行安排等事宜。
10、回拨安排:当 T 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下,申购不足部分可以向网下
回拨,由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认购;上述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
部分的,未足额认购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
的,将由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1、若网下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按比例进行配售,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申购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的网下有效申购总量。
若网下有效申购的总量等于或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12、本公告仅适用于人民网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的网下发行部分。有关网上发行
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于 2012 年 4 月 17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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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 2012 年 4 月 1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
券日报》上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14、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2 年 4 月 5 日(T-9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人民网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
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的行为
询价对象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10 月修
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上述询价对象中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账
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
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但下述情况除
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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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
2、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
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4、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
的配售对象。
有效报价 指配售对象落在发行价格区间之内(含上、下限)
及区间上限之上的初步询价报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
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区间以内(含上、
下限)、申购数量符合要求、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等
的申购
T 日/网上资金申购日 指 2012 年 4 月 18 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
购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