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86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下称“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1
年 9 月 15 日(T-3 日)完成。现将初步询价情况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如下:
一、初步询价情况
初步询价期间(2011 年 9 月 9 日至 2011 年 9 月 15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深圳、
上海和北京举行了推介会。截止 2011 年 9 月 15 日(T-3 日)15:00,共有 61
家询价对象管理的 134 家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其中,提供入围报价(指
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下限 13.0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共 57 家,对应
申购数量之和为 17,570 万股。初步询价报价为入围报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的上下限。
二、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区间及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5,862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 1,170 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 19.959%;网上发行 4,692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0.041%。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
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格区间为人民币 13.00 元/股- 14.00 元/股(含上限和下限)。此价格区间对应
的市盈率区间为:
1、20.31 倍至 21.8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0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 A 股发行前总股
数计算);
2、27.08 倍至 29.1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0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 A 股发行后总股
数计算)。
三、关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
有关本次发行网下发行的相关规定,请投资者参阅 2011 年 9 月 19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广
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发行公告》。
有关本次发行网上发行的相关规定,请投资者参阅 2011 年 9 月 19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广
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6297211、010-6629740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 19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
间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
间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