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张克均为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程龙为首席信息官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张克均先生、程龙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董事会聘任张克均先生、程龙先生为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刘力、萧伟强、贲圣林、彼得 诺兰(Peter Hugh Nolan)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