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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89:中国重工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601989:中国重工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9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12月4日及12月7日采取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以7.38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社会公众发售1,995,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股款合计人民币1,472,31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共33,863.13万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38,446.87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365.0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4,081.8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09年12月10日全部到账,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此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265号验资报告。

    2.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1328号)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72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805,015.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2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4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5,015.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11,465.20万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93,549.80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445.5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104.3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2年6月8日全部到账,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159号验资报告。

    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月7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14]56号
《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集团”)、武昌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船集团”)等9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019,047,619股A股股票,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4.2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79,999,999.8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63,914,904.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16,085,095.0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4年1月21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第01360001号验资报告。

    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5月8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17]340号
《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718,232,042股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5.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9,999,988.06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 用 ( 税 后 ) 人 民 币 6,765,870.91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893,234,117.1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5月15日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第01360018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A.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合计 1,447,356.62 万
元,其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691,657.6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55,698.97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率 98.95%。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募集资金余额为 20,095.76 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其中已拨付至下属子公司尚未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募集资金 19,979.63 万元(含下属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余额为 116.13 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

    2020 年 1-6 月,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0.02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合计 1,447,356.64 万元,其中用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691,657.6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55,698.97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率 98.95%。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
额为 20,210.31 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其中已拨付至下属子公司尚未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募集资金 20,094.00 万元(含下属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余额为 116.31 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

    B.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合计 714,207.02 万元,
其中用于收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7 家目标资产 349,204.30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365,002.72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率 90.28%。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09,580.65 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
产生银行存款利息),其中已拨付至下属子公司尚未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募集资金
109,580.65 万元(含下属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

    2020 年 1-6 月,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48.78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合计 714,255.80 万元,其中用于
收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7 家目标资产 349,204.30 万元,用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365,051.50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率 90.29%。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09,682.52 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
款利息),其中已拨付至下属子公司尚未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募集资金 109,682.52万元(含下属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

    C.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合计 812,107.50 万元,
其中用于收购大船集团及武船集团持有的目标资产 327,474.92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222,776.0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61,856.56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率99.56%。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2,742.16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其中已拨付至下属子公司尚未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募集资金 3,078.61 万元(含下属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余额为 19,663.55 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

    2020 年 1-6 月,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430.47 万元。截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合计 812,537.97 万元,其中用
于收购大船集团及武船集团持有的目标资产 327,474.92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223,206.4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61,856.56 万元,募集资金累
计使用率 99.61%。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2,570.17 万元
(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其中已拨付至下属子公司尚未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募集资金 2,651.15 万元(含下属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余额为 19,919.02 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
    D.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389,404.76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利息金额81.35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有息负债。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因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后续募集资金报告将不再披露该事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 2008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
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按照通知的要求对于《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进行了修订,并经 2012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1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 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
经 2013 年 0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5 年,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 201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 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世纪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12 年 6 月 12 日,公司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支行、招商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3)2014 年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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