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7-088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重工”)于2017年11月8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1153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总体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