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2-058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以证监许可[2014]1179 号文《关于
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67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34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930,167,8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758,829,795.5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到位,已经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 60615139_B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980 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等 5 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8,050,314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0.1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92,830,183.9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6,044,901.02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到账,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以安永华明(2017)验字
第 60615139_B01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3、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2502 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等 14 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981,415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1.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56,889,989.5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6,045,107.18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到账,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19日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8754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30,167,800.00
减:发行费用 171,338,004.50
募集资金净额 1,758,829,795.50
减: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金额 1,723,667,111.98
其中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使用金额 685,863,600.00
减:2022 年 1-6 月已使用金额 -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21,485.34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47,360,705.34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82,501,903.52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公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60,613,811.90 元,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期间对募集资金项目无投入。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已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47,297,846.56 元(含 2022 年度利息收入 449,925.55 元,手续费-641.60 元)按规定
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3、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6,889,989.50
减:发行费用 10,844,882.32
募集资金净额 746,045,107.18
减: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金额 35,025,402.62
减:2022 年 1-6 月已使用金额 20,870,367.21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1,477.11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3,137,044.58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693,284,889.8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
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保荐机构变更,2016 年 2 月,公司和国泰君安、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德邦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 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 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授权董事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 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Xinhai”)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收购洛克石油 51%股权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鉴于上述原因,为继续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Xinhai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Xinhai 和国泰君安、德邦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10 月,公司因再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份另行聘请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之日起,海通证券将承接原国泰君安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德邦证券将继续完成督导工作。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
南石碌铁矿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资源类大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项目部分结项和终止并将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海南石碌铁矿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结项,同意“资源类大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中的“配矿仓储中心项目”结项、终止“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项目”,同时将上述项目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事宜。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已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47,297,846.56 元(含 2022 年度利息收入 449,925.5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