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讨论的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审阅了上述议案的材料,并听取公司管理层就议案所做的说明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长远经营发展规划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整合产业资源,进一步深化协同效应,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次
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刘凤委 韩秀超 章苏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