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3—041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紫金矿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资金募集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2016 年度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9 号)核准,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490,475,24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35,377,999.51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458,040.5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96,919,958.92 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0468092_H02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4,596,919,958.92 元已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汇入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简称“工行上杭支行”)开
立的(账号:1410030129002098997)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2016
年度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二)2018 年度公开增发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9]1942 号)核准,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
社会公开增发不超过 34 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截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止,公司
该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46,041,05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997.5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2,572,030.1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47,427,967.43 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
60468092_H01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7,847,427,967.43 元已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分别汇入本公司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简称“国开行福建省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101560031992820000)、于工行上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410030129002134021)、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简称“建行上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05016973070000095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2018 年度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余额的为人民币 0.00 元,相关募集资金
账户均已销户。
(三)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2613 号) 核准,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6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5 年。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7,000,000.00 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5,973,000,000.00 元,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资信评估费、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486,970.48 元,加上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资信评估费、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1,772,037.7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70,285,067.25 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0468092_H01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5,970,285,067.25 元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在工行上杭支行开立的(账号:1410030129002143672)募集资金
专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人民币 111,423.91 万元。
(四)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
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 募集资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户初始金额 金专户 备注
余额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工行上杭支行 已销户
公司 1410030129002098997 - -
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紫金铜业”) 有限公司龙岩古蛟 1410030329100009793 10,510.22 - 已销户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上杭支行 已销户
公司 (简称“农行上杭 13740101040016314 187,038.21 -
支行”)
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
限公司(简称“金山香 农行上杭支行 13740114048400059 38,132.75 - 已销户
港”)
穆索诺伊矿业简易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穆索诺 农行上杭支行 13740114048400042 97,947.25 - 已销户
伊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上杭支行(简 已销户
公司 称“兴业银行上杭 175010100100093303 126,103.07 -
支行”)
紫金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工行上杭支行 已销户
(简称”紫金国际”) 1410030119002111021 - -
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多宝山 工行上杭支行 1410030119002111145 - - 已销户
铜业”)
黑龙江紫金铜业有限公
司(简称“黑龙江紫金铜 工行上杭支行 1410030129002110601 - - 已销户
业”)
合计 459,731.50 -
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合计金额人民币 459,731.50 万元与募集资金初始净额人民币 459,692.00 万元存在差异
为人民币 39.50 万元,出现此差额的原因是公司在收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之前使用非募集资金向中介机构支付
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39.50 万元,该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净额计算中已扣除但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上述专户均已销户。
(五)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度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 备注
初始金额 专户余额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国开行福建省 已销
公司 分行 35101560031992820000 350,000.00 - 户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工行上杭支行 已销
公司 1410030129002134021 350,000.00 - 户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建行上杭支行 已销
公司 35050169730700000950 84,400.00 - 户
合计 784,400.00 -
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人民币 784,400.00 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84,742.80 万元存在差异为
人民币 342.80 万元,该差异为:(1)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