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2016年度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9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5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90,475,24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5,377,999.5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458,040.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6,919,958.92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0468092_H02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于2017年5月26日,公司将人民币323,118.21万元募集资金由工行上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公司在农行上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13740101040016314);于2017年5月26日,公司将人民币126,103.07万元募集资金由工行上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公司在兴业银行上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175010100100093303);于2017年6月29日,公司将人民币136,080.00万元(折合美元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由公司在农行上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金山香港在农行上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3740114048400059);于2017年6月30日,公司将人民币10,510.22万元募集资金由工行上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紫金铜业在工行上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1410030329100009793);于2017年8月17日和2017年9月27日,金山香港分别将美元6,737.37万元和美元7,658.17万元(共折合人民币97,947.25万元)拨付至穆索诺 伊 公 司 在 农 行 上 杭 支 行 开 设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中 ( 账 号 : 13740114048400042 ) 。 于2018年6月27日,公司将人民币78,790万元募集资金由农行上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
付 至 紫 金 国 际 在 工 行 上 杭 支 行 开 设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中 ( 账 号 :
1410030119002111021);于2018年6月27日,紫金国际将人民币78,790万元募集资金由工行上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多宝山铜业在工行上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1410030119002111145);于2018年6月27日,多宝山铜业将人民币78,790万元募集资金由工行上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黑龙江紫金铜业在工行上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1410030329100009793)。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续)
(一)2016年度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续)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17年6月14日,公司及安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杭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上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上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上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7月13日,公司、紫金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铜业”)及安信证券与工行上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香港”)及安信证券与农行上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穆索诺伊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穆索诺伊公司”)及安信证券与农行上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6月19日,公司、工行上杭支行、安信证券分别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紫金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国际”)、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宝山铜业”)、黑龙江紫金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紫金铜业”)就变更募投项目后的募集资金完成三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由于上述专户均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2018年度公开增发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增发不超过34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截至2019年11月21 日止,公司本次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46,041,055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3.41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999,999,997.5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2,572,030.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7,427,967.43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0468092_H01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于2019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入的资金,其中公司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101560031992820000)收到人民币350,000万
元 ; 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上 杭 支 行 营 业 部 开 设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
1410030129002134021)收到人民币350,000万元;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050169730700000950)收到人民币84,400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及安信证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工行上杭支行、建行上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由于上述专户均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续)
(三)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专 募集资金 备注
户初始金额 专户余额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工行上杭支行 1410030129002098997 - - 已销户
公司
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简 工行古蛟支行 1410030329100009793 10,510.22 - 已销户
称“紫金铜业”)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农行上杭支行 13740101040016314 187,038.21 - 已销户
公司
金山(香港)国际矿业
有限公司(简称“金山香 农行上杭支行 13740114048400059 38,132.75 - 已销户
港”)
穆索诺伊矿业简易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穆索诺 农行上杭支行 13740114048400042 97,947.25 - 已销户
伊公司”)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兴业银行上杭 175010100100093303 126,103.07 - 已销户
公司 支行
紫金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工行上杭支行 1410030119002111021 - - 已销户
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 工行上杭支行 1410030119002111145 - - 已销户
有限公司
黑龙江紫金铜业有限公
司(简称“黑龙江紫金铜 工行上杭支行 1410030129002110601 - - 已销户
业”)(注 4)
合计 459,731.50 -
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合计金额人民币 459,731.50 万元与募集资金初始净额人民币
459,692.00 万元存在差异为人民币 39.50 万元,出现此差额的原因是公司在收到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之前使用非募集资金向 中介机构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39.50
万元,该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净额计算中已扣除但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续)
(四)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2018年度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专 募集资金 备注
户初始金额 专户余额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国开行福建省 35101560031992820000 350,000.00 - 已销户
公司 分行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工行上杭支行 1410030129002134021 350,000.00 - 已销户
公司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建行上杭支行 35050169730700000950 84,400.00 - 已销户
公司
合计 784,400.00 -
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人民币 784,400 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84,742.80
万元存在差异为人民币 342.80 万元,该差异为:(1)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中尚未
支付除承销保荐费以外的其它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2)公司在收到公开增发募
集资金之前使用非募集资金向保荐机构支付发行费用 94.34 万元(不含增值税),该
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净额中已扣除,但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中 扣除;(3)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已扣除承销费用及剩余保荐费用的增值税,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