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9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
构。
委托理财金额:以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
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2、 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即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 10 亿元。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执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委托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公司将在具体实施委托理财项目时签订相应书面合同或协议。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针对委托理财项目,依据风险管理目标,为防范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法律、内部控制等风险,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公司严格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机构,对理财产品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专业理财机构。
(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084,340,046.18
负债总额 2,438,821,941.31
净资产 1,645,518,104.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7,735,322.48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债权投资”,取得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三)对公司影响
2022 年公司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即 2022 年公司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10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期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
资产及债权投资之和的比例为 74.66%。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使用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委托理财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 2022 年度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310,000,000.00 100,000,000.00 2,514,532.48 210,000,000.00
2 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400,000,000.00 300,000,000.00 5,072,808.20 100,000,000.00
3 信托公司理财产品 360,000,000.00 250,000,000.00 3,852,356.15 110,000,000.00
合计 1,070,000,000.00 650,000,000.00 11,439,696.83 420,00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00,00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6.08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3.08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420,000,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60,000,000.00
总理财额度 680,000,000.00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