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2-021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 年 4 月 15 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书》,投资建设高端数控机床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10 亿元人民币,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融资等方式解决。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和 2022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
出让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宗地编号:北仑姜桐岙 BL(XB)06-01-01 地块
3、宗地坐落位置:北仑小港姜桐岙
4、出让面积:218,546 平方米
5、宗地用途:二类工业
6、出让年限:50 年
7、出让价款:人民币 163,909,500 元
8、宗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 98,346 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 4,500 元。项目在土地交付之日起 6 个月内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进行开工,在土地交付之日起 36 个月内所有工程全部竣工。
9、建筑容积率 1.2-1.5;建筑限高≤36 米;建筑密度 30%-65%;绿地率≤
20%。该地块实行带山体整治方案出让,受让人开发土地时须按要求实施山体整治修复。
10、合同生效条件:宗地出让方案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高端数控机床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完善战略布局和产能布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签署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及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