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7[076]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9月1日披露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于2017年9月12日披露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
2017年9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6号(2017年修订)》”)。
公司根据《格式准则第26 号(2017年修订)》的要求,并结合本次
交易方案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进展情况,对草案修订稿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1、草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补充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2、草案修订稿“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五、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述”将最近三年的控制权变动情况改为最近六十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3、草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第八章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对“借壳上市”的相关表述进行了修改。
4、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已完成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的备案、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国资委批准并由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草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重组情况概要”、“二、标的资产评估和作价情况”、“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第五章发行股份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发行股份情况”,相应进行了修改。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