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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69 沪市 长飞光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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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69: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1

601869: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 飞 光 纤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债券代码:175070        债券简称:20 长飞 01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暨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连同附属公司统
  称为“本集团”)拟与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信”)
  及其附属公司签署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与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诺基亚贝尔”)及其附属公司签署采购框架协议。本集团拟
  向中国华信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光纤、光缆及提供项目施工服务。同时,本集
  团拟向中国华信及其附属公司、上海诺基亚贝尔及其附属公司采购通信设备
  产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平稳运营及业务扩张,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
  影响较小,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华信及其附属公司签署 2022 年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及批准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及《关于与上海诺基亚贝尔及其附属公司签署 2022 年采购框架协议及批准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同意与中国华信及其附属公司签署 2022 年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并批准交易金额上限,同意与上海诺基亚贝尔及其附属公司签署 2022 年采购框架协议并批准交易金额上限。关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附件。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并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与中国华信及其附属
公司签署 2021 年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及批准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及《关于与上海诺基亚贝尔及其附属公司签署 2021 年采购框架协议及批准交易金额上限的
议案》。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度经审批的关联交易额度及实际执行
情况如下:

                                                币种/单位:人民币千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    2021 年度经审批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类型        交易额上限        实际交易金额

  中国华信及 销售商品及      300,000              90,223

  其附属公司  提供服务

              采购商品        100,000              22,199

  上海诺基亚

  贝尔及其附 采购商品        150,000              32,148

  属公司

  2021 年度,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经审批交易额上限的差距主要是因为新冠疫情仍在海外持续蔓延,多国实施的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海外通信网络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预计将在 2022 年度期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上限如下:


                                                币种/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预计 2022 年度    2022 年预计金额占同

                                交易额上限      类业务比例(%)

  中国华信及 销售商品及提      15,000              6.55

  其附属公司  供服务

              采购商品          10,000              3.13

  上海诺基亚

  贝尔及其附 采购商品          10,000              3.13

  属公司

  与中国华信及其附属公司 2022 年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上限金额参考本集团及关联方预计取得的通信项目合同总额中光纤光缆数量及其价格,以及施工服务价格确定。公司预计与相关关联方 2022 年度交易额上限与 2021 年度实际交易金额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2021 年度,新冠疫情仍在海外持续蔓延,影响了海外市场通信网络工程的建设进度。若 2022 年海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将按计划持续推进工程建设。

  与中国华信及其附属公司、上海诺基亚贝尔及其附属公司 2022 年采购商品上限金额参考本集团及关联方预计取得的通信项目合同总额中通信设备数量及其价格确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中国华信

  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袁欣,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4 号楼 04G,营业范围为:技术开
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承接通讯工程施工,承包境外机电工程和境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华信成立于 1993 年 1 月 21 日,为国有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2019
年 10 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9〕3591 号)批准,
其原独资股东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中国华信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信成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国华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约为 162.55 亿元、2020 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约为 53.47 亿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中国华信持有公司 23.73%股份,本公司董事长马杰先生在中国华信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董事郭韬先生在中国华信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四)项有关规定,中国华信为公司关联法人。

  2、 上海诺基亚贝尔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3,257.9469 万元,法定代表人袁欣,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桥路 388 号,营业范围为: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系统集成并在国内外销售各类信息网络及交换网络,移动通信网络、数据通信网络,接入网络,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各类信息通信终端(包含移动电话机)和光、电传输网络,网络管理及应用、企业和社区信息通信网络系统,及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和其他因特网产品,包括日后问世的各类新一代信息、通信网络和相关产品及其他电信领域(但不包括海底光缆及空间卫星通信产品)。为上述各类产品和网络系统提供科研、开发、销售、工程设计、安装、维护、售后服务和诺基亚集团内的第三方维修服务等。承接通讯工程施工。承包境外机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不包含核电建设和电网及电站建设)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诺基亚贝尔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 15 日,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总股本为 6,932,579,469 股,其中诺基亚集团(NokiaCorporation,一家于纳斯达克赫尔辛基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及泛欧巴黎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结合硬件、软件及服务的移动及固网基础建设,以及联系人与物的先进技术及许可的领先全球供货商)通过其附属子公司阿尔卡特朗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朗讯
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 Alcatel-Lucent Participations Chine 合计持有 3,466,289,735
股;剩余 3,466,289,734 股为中国华信持有。上海诺基亚贝尔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约为 189.18 亿元、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约为 127.45 亿
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马杰先生任上海诺基亚贝尔董事。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有关规定,上海诺基亚贝尔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 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 与中国华信销售框架协议及采购框架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与中国华信签署 2022 年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1、 主要交易内容

  本集团向中国华信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光纤、光缆及提供项目施工服务;同时,本集团向中国华信及其附属公司采购通信设备产品。

    2、 定价原则

  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交易:(1)按相关买方所在的当地电信运营商公布的现行投标价;(2)按相关交易进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开的最新中国平均出口价格定价;(3)倘若并无现行投标价或出口价格,则价格须公平合理厘定,而有关价格须相当于或相似于本公司向独立第三方就相似产品所报的价格。

  采购商品交易:(1)按相关交易进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开的最新中国平均进口价格定价;(2)按中国国有电信运营商公布的现行投标价;(3)倘若无法得悉上述各项或上述各项不适用,则价格须公平合理厘定,而有关价格须相当于或相似于本公司独立第三方就相似产品所报的价格。本公司须与独立第三方至少就相若数量及质量的产品磋商两份其他同类交易以厘定关联方提供的价格与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及是否与独立第三方所提供价格相当。

    3、 付款安排:将按照具体订单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结算。

  为进行 2022 采购框架协议下拟进行的采购交易,本集团每次向中国华信及其附属公司采购通信设备时,均会向其下达指定数量的采购订单。采购订单一般载有有关产品规格、数量、付款日期及方法、交付安排、责任及保证的条款。
    4、 有效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5、 交易金额上限


  本集团向中国华信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150,000,000 元,本集团向中国华信及其附属公司采购商品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100,000,000 元。

  (二) 与上海诺基亚贝尔采购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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