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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66 沪市 中远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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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66:中远海发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2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 2019-078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了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方案及相关议案;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及相关议案。

    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报送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并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171433 号);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
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延长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将该等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
月,即延长至 2019 年 6 月 4 日。

    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433 号);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第
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
继续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将该等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
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4 日。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2019 年 8 月 27 日,
公司披露了《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问题的回
复》。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 2017 年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以来,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
等都发生了变化,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内外部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与保荐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并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

    三、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
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终止并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具体事项,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实际
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终止之后,公司将与认购对象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解除双方已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五、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